相关童车出口企业需注意,凡从2008年7月1日后出口到澳洲的童车须强制性安装红色脚刹车装置和安全肩带,销售未装新设计特征的童车将属于违法行为,因此企业须做好应急准备,确保尽快符合澳洲进口要求。
童车包括儿童自行车、儿童三轮车、儿童推车和婴儿学步车等。由于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,任何潜在的安全隐患都可能给儿童造成严重的危害,因此童车设计及制造的安全性、合理性要求也日趋提升。澳洲此次提出强制性童车安全标准,对宁波一些童车企业品牌塑造中存在“重外观轻安全”现象敲响了警钟。
宁波依托慈溪、鄞州等玩具出口基地已形成童车出口整体优势。据统计,2008年1至5月,经宁波检验检疫局检验的出口童车达981批,价值1801万美元,而对澳输出童车近两年来一直保持在200万美元的出口额。面对澳洲及世界各国不断提出的新规定,专家称,相关出口企业,尤其是中小型出口企业应有效评估出口产品的安全性能,积极解决安全带、刹车装置等强度不够的问题,提高童车检测和质量管理水平,同时改变童车产品品种单一、低附加值现状,不断提升科技含量,加强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能力。相关部门应尽快考虑建立地区级的玩具检测所,配备必要的人员和专用的检测仪器,及时收集国内玩具的新标准、新要求,加强和国外检测机构的合作和沟通,进一步加强童车等玩具的安全立法和检验等领域的交流,帮助童车生产企业掌握国外最新法规标准。